8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《公告》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,经安全性评估,现将地黄、麦冬、天冬、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。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(2020版)记载,化橘红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(Citrus grandis ‘Tomentosa’)或柚(Citrus grandis(L.)Osbeck)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。化橘红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,主要方法为泡茶、煲汤、炖肉、入菜、传统方式制作饮料、糖果、蜜饯果脯和糕点等。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,未见不良反应报道。
化橘红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目前化州已成功申报化橘红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,全市化橘红种植面积超13万亩,年产鲜果6万多吨,干果1.2万多吨,从事化橘红产业人员超35万人,种植、加工、销售企业达1542家,全产业链年产值超过102亿元。此外,先后发布了《地理标志产品 化橘红质量等级》等10项地方标准,构建广东省化橘红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省级科技研发中心,创建1个化橘红产业“博士后工作站”,取得国家专利技术30多项、欧洲发明专利4项、国家保护处方3项。
化橘红正式纳入药食同源目录,意味着其在食品与药品领域的双重属性得到认可,药食同源地位的确立将进一步拓宽化橘红的应用领域,推动其在食品加工、保健品开发、餐饮业等方面的广泛应用,有望催生一系列以化橘红为主要成分的创新产品。
规范化、标准化的监管将有助于提升化橘红产品的品质和信誉度,增强消费者信心,进而带动市场需求增长。同时,化橘红产业的规范化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和农民增收,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