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自6月1日起施行,明确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,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,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、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,误导、欺诈、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。
修订后的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自6月1日起施行,明确机关、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、工程、服务,应当自货物、工程、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;合同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,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。
《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自6月15日起施行。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,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,最长不超过1年。
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快递暂行条例〉的决定》自6月1日起施行,明确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;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通过积分奖励、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。
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,6月1日起,医疗服务价格项目“电子耳蜗植入术”和直接用于手术的医用耗材“人工耳蜗类(含植入体、言语处理器)”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按乙类管理,患者单例治疗费用将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。
《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》自6月1日起施行,提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分类计价和征收的模式。鼓励因地制宜采用“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,随水费一同收取;不具备执行“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的地方,对居民可按每户或每人定额定期收取。